列宁论十月革命性质、苏联共产党目标和苏联社会制度
雷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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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895年2月26日,恩格斯在致俄罗斯著名学者格.瓦.普列汉诺夫的书信中说:
“同他(丹尼尔逊)所属的这一代俄国人是无法进行辩论的,他们至今还相信那种自发的共产主义使命,似乎这种使命把俄罗斯、真正神圣的罗斯同其他世俗民族区别开来。
在现代大工业接枝于原始村社,同时存在着文明的一切中间阶段的你们的国家里,在专制制度筑起的相当牢固的精神万里长城所封锁的国家里,出现各种最不可思议的和离奇古怪的思想,是不足为奇的。就拿可怜虫弗列罗夫斯基来说吧,他认为桌子和床都能思考,只是它们没有记忆。这是一个国家必须经历的阶段。随着城市的发展,有才能的人们与世隔绝的状态将逐渐消失,这些思想谬误也会随之消失,因为这些谬误是由这些古怪的思想家的离群索居以及知识零散无条理所引起的,部分地(在民粹派那里)也是由于他们看到自己的希望破灭感到绝望所引起的。事实上,曾经是恐怖主义者的民粹派,最后完全可能成为沙皇制度的拥护者。”
恩格斯书信中所说的情况在我们中国同样存在。
历史已经证明,恩格斯的预言多么准确!
在中国,忠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学者陈独秀被“马克思主义者”扣上了右倾机会主义、取消主义等大帽子。在俄罗斯,同样忠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学者格.瓦.普列汉诺夫被世界上最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列宁抨击为“可怜的俄国社会沙文主义者,口头上的社会主义者,事实上的沙文主义者,已经神经错乱了。”(见《列宁选集》3-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