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有了上诉比较性的认识,我们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近期某些地区的行政长官不顾法律和人民的意愿依靠国家暴力机器强制推行“平坟运动”的社会危害性。
首先,它亵渎了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优秀传统文化,破坏了公序良俗。“祖坟”是联系散落在世界每个角落的子孙后代的圣地,一旦遭到破坏,这根牵系心灵的无形绳索就会断掉,导致认祖归宗情怀的缺失,不利于维持中国人的团结与社会的稳定。其次,它打着“复耕”的华丽外衣,为地产商腾出新的农村用地,进一步维系已经走入邪路的房产经济。与中国近年盲目发展房地产所吞噬的良田相比,土葬所占有的耕地面积是微乎其微。各级地方政府把土地财政造成的农业用地紧张状态转嫁给土葬占住的坟墓,企图让死人占住的那点微乎其微的土地来缓解日益紧张的农用土地。最后,它导致地方政府腐败与劳民伤财。地方行政官员逼迫农民将尸体火葬,进而通过殡葬捞取更多的死人钱财,比如销售公墓、收取火葬费用等,都会加剧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
坟墓不仅是维系农村地区稳定的重要因素,还起着让耕地轮耕的作用。从长远来看,坟墓占用耕地只是暂时的。如果地方政府仅是从短期的经济利益出发,不顾“祖坟”所带来的长期持久的社会效益,扰乱农村习俗和社会秩序,损害地方群众的经济利益,破坏自然生态文明,必然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