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保定官方不要在“李刚门”事件中撒谎
文/大漠鱼
在网民固执的诘问和声讨中,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21日表示,(李刚门事件)此案属于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结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启铭依然羁押在看守所,该案已经移交检察机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这,我要大声向所有网民呼吁:保定公安新闻发言人在撒谎。该案早在11月5日之前就由望都检方移交法院。为此,该案件的前期代理律师张凯曾就“检方在没有取得一系列关键证据以及对案件恶意定性的情况下,就将案件移交法院”做法表示了极大的愤慨,认为这是无视社会公德、舆论监督和法律的严肃公正性的无良行为。这也成了张凯律师最终与被害家属解除代理合同的关键。
今天,时隔一个多月,保定官方迫于舆论压力和公众质疑,用一些无关痛痒的套话回应社会,这是不顾廉耻的搪塞敷衍。曾几何时,执法机关一改往日飞扬跋扈的强势?曾几何时,他们变得像个大姑娘一样低眉信手、羞羞答答?一句常规化的“凶犯必受处罚”难道不还是省长大人“依法严惩”的翻版吗?这样的回应与缄口不言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与案官方有什么理由不叫人怀疑你们用这许多时日,不是酝酿发酵更大的谎言?
退一步讲,即便法院将案件发回检方重新提起诉讼(我是非专业人士,不知公诉案件有无这种可能)但对于这起情节\后果\适用法律条款以及责任人都非常明白的案件,我想如果不因嫌疑人是李刚的儿子,又哪里会耗时如此之久却迟迟没有定论?李刚究竟为何方神圣,竟然能够左右国家法律,进而能够让CCTV也不惜涉足渎职?这难道仅仅是公众胡乱猜疑那么简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