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杰人
来源:公众号“杰人观察平台”
67年前的今天,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17A(II)号决议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
67年后的今天,纵观中国的法律和政策,很多方面通过逐年改革,与《人权宣言》的很多要求日渐接近或吻合,这是中国人权的重大进步,也是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进展。
重温67年前通过的那份文件,依然觉得颇受鼓舞,心潮澎湃。在这篇长达3000汉字共计30个条款的文本中,“杰人观察”摘取了其中十句最激动人心的话,并加以简评。
第一句:“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这是天赋人权思想的具体化,也是当今世界全球范围内人权成为最高价值准则的哲学基础。对于中国而言,虽然这一思想早就被写入宪法,但真正要实现平等化,还要在阻击官员特权、去除奴化思想、培养挑战精神、勇于捍卫自我等方面积极努力。
第二句:“对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通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刑讯逼供和酷刑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精神的折磨和变相的酷刑仍然值得警惕。要想真正消除酷刑,就必须在执法者心目中树立普遍而严格的人权标准。
第三句:“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