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明曾是机关干部,1988年,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刑3年。出狱后,夏克明做进出口外贸生意发家成为千万富翁。1999年,夏克明因走私货物被天津海关审查,夏克明认为他被抓是刘某举报,安排弟弟夏克治及其狱友杨辉、陶纯等,将刘某勒死并碎尸。此后,夏克明与弟弟等视人命如草芥,雇凶残杀包括妻子和情人7人。夏克明因杀害8人并分尸轰动一时。2008年底,夏克明和其弟等4人一审被判死刑。夏克明开始揭发检举,其中一起就是1999年向胡丛华行贿事实,胡丛华由此落马。也许不是夏克明揭发,胡丛华或许依然被荣誉包围着。目前,夏克明仍未被执行死刑,夏克明会使出浑身解数保命,尽管可能性几乎为零,但他一定会把所知的所有腐败案揭发。
辩护人认为胡丛华屡破大案有功;办案人认为胡丛华“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认为胡丛华揭发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显然,这一切可以让胡丛华轻判,但并不能让胡丛华免于刑事处罚!曾经的辉煌与耀眼的光环已淡去!一个英雄的人生就这样以悲剧落幕!胡丛华本人一定后悔不已;胡丛华的亲友也会为他痛惜;胡丛华的领导也一定会为他扼腕叹息!无论如何胡丛华已失去珍惜荣誉光环的机会了。当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时代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先进人物,但愿他们能接受胡丛华的人生教训!对此,我们的高层官员是否应该反思:让英雄难以自保而受污染的官场环境是不是太严峻了。这一切谁该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