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胡丛华归案后所获赃款及轿车全部退缴。其辩护律师罗列胡丛华曾获得诸多荣誉和耀眼光环,为其做罪轻辩护。这些年,胡丛华查处百万元以上大案近百起,为国家挽回损失10亿元以上;胡丛华参与办过震惊全国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4·20”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等大案,曾荣获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一次,获“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这是实实在在发生在胡丛华身上的诸多荣誉和耀眼光环,这是胡丛华多少年打拼的人生奋斗成果,按理44岁的胡丛华前程无限。按理胡丛华在办理这些走私受贿大案中,更应该懂得违法与守法界限,在曾荣获的这些弥足珍贵的荣誉嘉奖中,胡丛华更应该懂得珍惜荣誉与坚守清廉的价值。然而,胡丛华确实腐败犯罪了。胡丛华的腐败让人震惊;
这位曾获得“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的海关官员的堕落不由得让人扼腕叹息!是什么原因让他从荣誉的颠峰堕落到深渊的呢?他为什么就把持不住自己呢?这很引人深思?是人心趋利的心态,是社会,是腐败的的环境,是严重的官场腐败!由于官场腐败大环境,人们有理由担心某一天,这个社会清廉将被吞没,取而代之的是更大的腐败,因此官场曾经的清廉者也无法坚守了;因为反腐败的官员也一再失守了;于是腐败的势力必然发展越来越大。当官场失去清廉官员,当官场失去反腐力量,这个社会是不是很危险?功臣、英雄也腐败,这是不是要让监管部门增加更多的防范意识?当掌权者把腐败犯罪当成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无可厚非价值时,这已成为一种社会危机、一个政府危机缩影。更可怕的法律却不能严厉制裁腐败之流,一再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