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与“名义”悬殊一个字。这一字之差,引出的不仅仅是文字上的差异。在“百度”上,“名誉”解释为:1、个人或集团的荣誉或威信;个人或集团的好名声;处于受公众尊敬或尊重的地位 。例如:“职工要维护单位名誉”。2、对突出的成就的总的认可。如:“名誉大”。“名义”解释为:1、做某事时用来作为依据的名称或称号;与事物的实际有别的名称。例如:“依我个人的名义”。2、表面上;形式上;仅限于称号或名目上。例如:“名义上的”。3、有(通常为公职的或荣誉的)头衔而不履行相应职务、功能、责任。如:“名誉主席”。相比之下,“名誉”比较实在,崇高;“名义”则是虚拟的、表面的。深层次看,名义是一面旗帜,是行动的借口和幌子;名誉则是口碑,能引起发自内心的崇高感。名誉伤不起,名义则仿佛可以用来亵渎。有些人举着“名义”干好事,也有的人扛起“名义”做尽坏事。
而这些人,其“名誉”都一样非常地要紧!
汉朝末年,就有很多人以皇室的名义起兵,以皇家的名义收人地租,以皇帝的名义搞垮竞争对手。名义是个好东西,可以做尽坏事,丧尽天良。侵略者以上帝的名义占领别国的领土、珍宝、古董和女人,以上帝的名义占有新婚女子“初浴”!“名义”这东西落在坏人手里,后果是无法想象的。
有的国家,人们以群众的名誉将元首审判、定罪乃至赶下台;有的地区,统治者以其所在集团的名义,将群众的财产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