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相信这条所谓“中间道路”(即混合经济)比现实存在的任何单一经济体制要更有效率。哈耶克对此的回答是否定的。然而他的理由已经超出了单纯资源配置效率的讨论。这就涉及到哈耶克抨击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依据,即人的自由权利的损失。 哈耶克转引墨索里尼的一段话做为第四章的题语:“是我们首先宣告,文明社会越是发达和复杂,就越要限制个人的自由”。而对哈耶克来说,问题的核心是,由谁来限制公众的自由?限制哪些方面的自由?在科学发展的现阶段,计划和政府对经济的调节只能通过那些管理政府和计划的人来实现。但是这样一来,事情就绝不会仅仅限于“计划者”对每个人在经济方面的控制。哈耶克在第七章里写道:“不论是谁,一旦掌握了全部经济活动的控制权,也就掌握了我们生存的命脉,从而就有力量决定……我们所追求的其他方面的价值以及替我们安排这些价值的优先顺序,进而让我们相信我们应当为什么样的目标而生活和奋斗。
”哈耶克深信:“我们选择的自由,就一个竞争社会而言,依赖于这样的事实,若某人拒绝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可以转而与另一人谈判。但若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垄断了我们命脉的权威,我们就只能寄希望于他的仁慈了。”哈耶克认定,在这种情形下,个人将丧失一项最宝贵的权利——自由思想的权利。 在第十一章里,哈耶克进一步论述说:“那推动人类思想发展的原动力,之所以能够正常运转,并不在于每个社会成员是否有能力思考和写作,而在于每一种观点或判断是否可以被人们批评。只要不同意见不受压制,总会有人站出来怀疑和探究那些支配着同时代人思想的观点,并以新的观点投入到辩论和宣传中,去经受考验。”哈耶克认为这种知识积累过程和思想发展过程是不可能被“计划”或“组织”出来的。“认为人类心灵应当有意识地控制它自己的发展,这种观点是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