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要进一步推敲社会主义理想目标的具体含义之外,还必须权衡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所要付出的代价。 哈耶克认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代价是极其昂贵的。这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效率方面的损失,在科学技术远没有发达到使中央计划部门可以估计各种产品或劳务对于不同社会成员在各个时刻和场合下的“效用”之前,中央计划部门是不可能替所有的人作出“生产什么”和‘怎样消费”的正确决策的;这样的决策过程会造成很大浪费,也就是说,有相当多的产品将无法实现自身的价值。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官员得不到足够的“激励”去获取每一个公民对各种消费品的“评价”。而在生产受到中央计划控制的体制中,如哈耶克在书中指出的,即便消费者有权选择买什么和不买什么,消费品的价格也将是严重扭曲的。这就是兰格的“计算机社会主义”理论没有提供答案的所谓“激励问题”和“信息问题”。
哈耶克认为在人类发展的现阶段和可以预见的将来,只有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经济制度才能够解决激励与信息问题。哈耶克把“个人主义”同“自私自利”加以区分,他所说的个人主义对“有效率的生产”和“有效率的消费”而言仅仅是指社会尊重个人独立作出消费和生产决策的权利,并实行相应于此种权利的经济制度。 “效率损失”并不是哈耶克抨击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依据。三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使许多人相信:资本主义“盲目生产”所造成的浪费不一定比社会主义“计划失误”所造成的浪费小。哈耶克在书中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他提出的命题是:彻底的计划经济和彻底的竞争经济,如果可能实现的话,都是有效率的。然而这两者的混合注定是效率低下的,除非“计划”是为了加强和改善而不是为了排斥“竞争”。细心的读者会桔问:既然意在改善“竞争”的计划可以提高效率,为什么意在改善“计划”的竞争就不能提高效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