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唐启楹想把武汉的住房装修一下让儿子居住,让郭某帮忙。郭某爽快答应下来,
马上安排人员施工,前后共花了三万多元,过后唐启楹夫妇没再提付款之事。
2006年8月份的一天,郭某和唐启楹夫妻聊起武汉的房价开始上涨,如果现在买房几年后准能赚钱。唐启楹听后真真假假地说:“郭老弟呀,你在我们襄樊烟草系统搞工程赚了不少钱吧,你看我早晚要调到省城工作,帮我搞一套房子怎么样?”郭某是个精明人,不久,他花了45万元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送给唐启楹。谁知几天后他接到唐启楹的电话:“郭老弟呀,我和你大姐都去看了看,房子的位置还不错,就是有点小,要是能搞一套面积再大一点的房子就好了!”精明的郭某自然明白了唐启楹的弦外之音,又花了109万元帮唐启楹夫妇买下相邻的各100平方米的两套房子。
经办此案的检察人员说,唐启楹受贿房屋数量之多,在襄阳市已被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之中也是罕见的。
不高兴就给你绊子
2006年至2010年间,凭借唐启楹的关系,郭某在襄阳烟草系统承揽了5000多万元的烟水配套、办公楼装修等工程,平均每年一个。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要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郭某每次都能拿到工程,并不是因为实力强而且“运气好”。据襄阳市烟草局有关人员介绍,烟草局在保康、南漳等烟水配套工程中,根本没有进行过招标,只是为了应付省里的检查随意伪造一些烟水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即使有的工程搞了所谓的招投标,也只不过走走形式,唐启楹给下面分局领导提前打了招呼,分局长不得不通融关照,且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郭某假借用多家建筑公司的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围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