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任何法律、制度和社会导向都应该体现男女平等。既然要提倡男女平等,那么,国家、单位等制度的法律、制度就应该体现男女平等,不能只强调某一方的权益而忽略了另一方的权益,当然,这种权益要建立在男女生理结构不同的基础之上,但同样要体现高科技的可替代性。但是,现在的法律包括制度等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如就业方面,虽然国家法律、政策方面基本能够做到男女平等,但就业单位却仍然有男女歧视,而在某些方面如骚扰、强奸、家暴等方面往往又只强调女性需要保护,没有体现男性也需要保护,这越来越不符合现实,尤其是妇女节还依然存在,男人反对的意见越来越强烈,女性也越来越不满意。而在社会导向方面,现在的社会风气受传统作用比较大,还依然是男强女弱,这也是导致男女比例失衡的根本原因。所以,男女要平等,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法律,还是各种制度都要体现男女平等,这样,社会导向才会走向男女平等,这是男女能够实现平等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