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瑞金算起,总共走了367天。我们走过了赣、闽、粤、湘、黔、桂、滇、川、康、甘、陕,共11个省,经过了五岭山脉、湘江、乌江、金沙江、大渡河以及雪山草地等万水千山,攻下许多城镇,最多的走了二万五千里。”
至此,红军长征“二万五千里”的说法公布于众。同时,请注意“最多的走了二万五千里”的用词。
而中共中央对毛泽东的说法也是充分肯定的。在1935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表的《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华北出卖中国宣言》中有这样的表述:
“不论蒋介石如何的动员一切力量,在沿途追击截击我们,帮助日本帝国主义阻止红军北上抗日,然而中国工农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还是战胜了一切空前的困难,消灭了敌人许多拦阻的队伍,经过二万五千余里的长征,跨过了十一省的中国领土,以一年多艰苦奋斗不屈不挠的精神,最后胜利的到达了中国的西北地区,同陕甘两省原有的红军取得了会合。”
而在193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的《抗日救国宣言》中,有一段表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与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曾经不断唤醒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对日作战,曾经派遣了自己红军主力,经过二万五千里的长征,历尽艰难困苦北上抗日”。
由此可见,“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说法,早在1935年11月13日就已经见之于中共中央正式文件。而最早对外公布“二万五千里长征”的人即是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