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良家”,“小姐”文化程度低、家里穷、家庭关系往往不佳
前述针对300名女性性工作者的调查还显示,尽管收入上相比对照的“良家”有很大优势,但之所以要从事这一行,则有很多背景方面的苦衷。绝大多数“小姐”来自农村,父母的年收入有一半以上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而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仅有2.8%;相反“良家组”只有一半来自农村,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比例有18.2%。父母的文化程度也是“良家组”压倒性的高,“良家组”父母之间的关系、自己与丈夫的关系都比“小姐组”要远远来得融洽。
从这个角度来看,“小姐”之所以当性工作者,客观上有现实的背景。比起“良家们”,“小姐们”压力确实更大,而面向她们的选择却不多。
对于性交易,“小姐”比良家女孩更为厌恶
“小姐”比其他女性更觉得性交易耻辱(图片来自壹读杂志)
在上述的调查中,还有一个乍看之下很难理解的数据:面对如何看待性交易的问题,有78.2%的“小姐”感到耻辱,反倒是“良家组”对性交易感到耻辱的只有69.8%,为何拿着不菲收入、并以此为生的从业人员比普通人更憎恨自己的职业?
答案在于从事这行经常要遇到恶劣的客人。2009年武汉的一个调查统计称,打人的情况虽然少见,但有56.7%的性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过客人骂人。而且客人经常有超出“小姐”意愿的需求。有人采访过消费1500元一次的东莞某头牌,她称“最讨厌不戴套就想做的、身体没洗干净的、为小费讨价还价的、嘴里问个没完的、变态的、身上有狐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