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问题非要市长批示或重视以后,才有可能解决?说明基层官员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的问题依然严重。显然,这还是批示治国而非依法治国。还有就是上级放权还不够,导致下级官员在解决问题时缩手缩脚。
3月20日是昆明的首个“市长接待日”。头天晚上8时许,门前就有57人在排队等候接待,有的市民甚至在门口打起了地铺,一位老太太抱着被子,准备通宵排队到天亮。(3月20日《生活新报》)
这么热闹的排队场面,当然不是为了一睹市长的风采,而是为了解决问题。但这么多的问题都交给了市长们,又不免让人担忧,市长们纵有三头六臂,又有什么样的分身术能让他们事必躬亲、一一解决?
据报道,“市长接待日”现场设有4个接访室,同时安排4位领导接访群众。为避免让群众久候及保证接待质量,接访首日将会控制上访的群众数量(预计会控制在1200人左右)。这样算下来,在“9时至12时、13时至17时”的7个小时接访时间里,平均每个接访室要接待300人,平均每小时接待42.9人,平均每个来访者被接待时间1.4分钟。而拖到通宵排队等市长接访的案子,一般都是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绝不可能在短短1.4分钟内当场解决。
因此,“市长接待日”更多的是起到“提起议程”的功能,它等于告诉百姓,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知道了,将研究解决。而更多的、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还在后面。就算当地有十个市长副市长,每月只举行一次“市长接待日”,每次只接待1200人,平均每个市长每月要解决120个人的上访问题,20个工作日,平均每天就是6人。就算市长们全部精力都用在这些地方,显然也已是不堪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