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诺言是什么呢?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极少有的。 盖茨所想的诺言也好,追赶生命中要抢救的东西也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是演奏乐器,还是写作文,或者体育竞赛,他都会倾其全力,花上所有的时间去最出色地完成。 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布置了一篇有关人体物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长达10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
大家说他:不管盖茨做什么事,他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盖茨在体育和社会活动方面也表现出这种不落人后的精神。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天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片服用,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检查站,当领队发现他的脚发炎严重,下令医冶,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