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斌作为一名警察,在没有面临紧迫和现实的威胁时,就悍然朝人的致命部位开枪,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执行公务不按正当程序,为睚眦之事夺人性命,且设计防卫挑拨的情节,说明嫌疑人李乐斌主观恶性极深。再考虑到其可以合法持有枪支的身份,让人不寒而栗,影响极其恶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我们要求公安机关立即以故意杀人罪立案调查,任何避重就轻的做法都是对正义和法律的亵渎。
第二,要求公开案发时全部现场视频。
该案已是重大公共案件,引起亿万网友的关注。尤其官方媒体在前期罔顾事实的不公正报道已经激起民愤,为平息公众质疑,应当依法公开全部视频资料。
第三,要求黑龙江省检察院立即对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长荣锦兴、哈尔滨铁路公安处长汪发林、刑警支队赵冬滨、庆安常务副县长董国生及幕后相关责任人包庇行为立案调查。
董国生在案发第二日即声言代表省市领导慰问李乐斌,在案件尚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董的行为是对案件侦查的干扰,是滥用职权行为。而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长、铁路公安处处长、刑警支队长作为案件管辖机关的领导,应当掌握当时的监控视频,其明知嫌疑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却枉法不予立案追诉,已经涉嫌徇私枉法罪,同时拒不配合受害方律师的调查,也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