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案件中的一处重大疏漏
前不久在中关村闹市刺杀李志强“烈士”的“犯罪嫌疑人”崔英杰同志的案件已经进入了庭审阶段,虽然控辩双方都振振有辞,而且辩护律师也的确很有良心,但是他们都非常遗憾地出现了一处重大疏漏,从而导致了案件的审理走上了歧途。当然,潘太史也不是什么先知先觉,起初也与律师持相同的观点,直到今天在纪念主席诞辰之际,受到了主席思想的感召才终于发现了问题的实质。
根据媒体的公开报导,那天李志强准烈士率领城管队“执法”的时候,当场没收了崔英杰同志的烤香肠的营业工具三轮车。崔英杰同志在离开现场不久后突然返回,并拿着另一件营业工具切香肠刀走向一名城管队员,李志强准烈士以为崔英杰同志要行凶,当即冲了上去,随后光荣地成为了“革命烈士”。迄今为止,除潘太史以外的所有人都主观地将崔英杰同志手持切刀返回现场这一情节定性为伺机报复,控辩双方目前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李烈士的执法是否完全合法,崔英杰同志之所以“犯罪”是由于一时激情云云。不管他们的推理多么符合“情理”,但终究不能取代客观事实。潘太史认为,当时崔英杰同志持切刀返回现场完全不是出于什么报复的目的,他作为一名退伍战士,毕竟受党教育多年,我们不应该过低地估计他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他的三轮车被没收而离开了现场,突然想起切香肠的刀具也是经营工具,应该主动上缴才对,于是从他人处取来了切烤香肠的刀,折回现场向某城管队员走去完全是是为了缴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