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一夜犹豫,思考再三尚未决定是否客观地将区伯暂缓维权的情况公之于众时,区少坤(广州区伯)已将他的决定公开。为此,我决定公开相关能够公开的细节,因为公众对于“区伯嫖娼案”这样一个公共事件有知情权。
我是4月12日晚上结束了 下午在菏泽给山东同行讲课后绕道郑州飞到广州的,冼耀均(“区伯嫖娼案”的另一当事人)与多位广州朋友去机场接我。
13日上午10点,按照事前约定,区伯与冼耀均与我在酒店会面,深圳李志勇律师等也依约赶到。据区伯介绍:从长沙回广州后,亦有多位律师与其联系,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考虑到该案的难度,区伯最后选择我牵头主持为其维权的大局,主要是考虑该案的困难重重,而此前律师的建议都不能让其满意。于是,才通过朋友联系我,邀请我来广州面谈。我为此在全国行政法律师小圈子里进行了探讨,制订了初步方案即选择向长沙市天心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分局的治安处罚决定,可进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