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案例表明,嫖娼者一般是普通老百姓;而包养情人者,多为官员富豪。因为有了法律上的区别对待,加之刻意为之的耻辱教育,让这个社会形成了嫖者耻,姘者荣的风气。两者其实都有金钱交易,只不过嫖娼是一次性交易,而包养情人是合约式的长期业务,本质上并无区别;娼妓与二奶三奶们比,前者往往因生活所迫被逼出卖肉体,换来的往往只够孩子的学费或老人的赡养费医药费;后者往往因沉溺享乐而出卖肉体(还有灵魂),所得往往用于挥霍,甚至 影响着年轻人的价值观。
当下的法律对于这两类非婚性行为的不同态度,同样形成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效应。当官的、有钱的花贪污来的钱包二奶多奶都是能耐,而穷小子手锤打累了花自己的钱去嫖个娼,就是违法行为;贪图享乐的年轻女子傍大款高官当小三是能耐,风尘女子为生活所迫用自己的身体挣钱是违法。
中国从来不缺乏丑恶,缺乏的是国家和人们对丑恶的不同态度。
五、
人们常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警方作为国家执法机构,掌公器必行正义。其所做的事所说的话,应该是具有很大的权威性的,甚至曾经一度代表着事实真相和公平正义。可是这些年,太多的案例破坏了警方的权威形象,人们习惯性地对警方产生不信任,是对警方信誉的消费。
千百年来,国人确有嫖娼恶习。但是近年来,警方发明了 “被嫖娼”的恶习。前有广州区伯被设局嫖娼,后有甘肃武威记者张永生嫖娼被抓后终被证实无嫖娼行为,说白了就是栽脏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