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因受贿被诉,牵出了央视美女主持刘芳菲,王益曾给过刘芳菲200万元,用于其购买住房。在王益案发前,刘芳菲归还了这笔钱,并还了利息4万余元。对此,烟台一位孙姓检察官说,刘芳菲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4月4日中国广播网)。不过,从央视还在播出刘芳菲主持的节目看,这位检察官的观点不会被法庭采纳。因为法庭认为,“刘芳菲当初收那200万时不知道那是赃款,而且现在不但全数归还了,连利息都还了,这样一来她跟这起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刘芳菲本来在央视前途无量,有报道说,央视原有意让其接周涛的班。前几年,她连续上央视的春晚,可2009年春晚,她突然不见了踪影,现在看来,那时,她已受王益案牵连了,央视有意减少她的出镜机会。
我是倾向于刘芳菲当初知道王益所给的200万元是赃款的观点的。尽管她是和王益谈对象,且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只是因王益儿子的反对,二人才分了手,但我还是觉得,她应该知道,如果只靠合法收入,王益不可能给她200万元。刘芳菲才貌双全,追求的男人无数,她偏和王益这个年近半百且离婚的男人好上了。感情这事不好说,可如果不是副部级干部,不是能让刘芳菲过上奢侈的生活,我想,刘芳菲大概不会和王益“擦出爱情火花”的。
王益案发后,针对外界的议论,刘芳菲曾在微博自证清白,说自己“自幼家教甚严”,“从未涉及任何不道德的感情纠葛”,“对金钱并没有奢求,更谈不上用不道德的手段获取”。前后一对照,不难发现,刘芳菲其实没有说实话。因为刘芳菲平时生活奢侈,月工资2万元还不够她开销的,一个“自幼家教甚严”的人,怎么可能如此奢侈?很显然,为维持自己日常奢侈的生活,刘芳菲通过和王益谈对象,没少让王益“放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