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两月即被免,徐萍华被调虎离山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广东省政府6月份人事任免,其中,免去徐萍华省政府副秘书长一职。徐萍华,女,1961年8月出生,2011年2月任肇庆市委书记,1个月后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今年4月,广东省委决定,赖泽华任肇庆市委书记,徐萍华调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徐萍华肇庆市委书记职务。(6月29日《中国经济网》)
昨晚在《
连续三任市长“出状况”,算个啥?
》一文中,曾介绍被免职的徐萍华于2008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而他的前任、2004年4月至2008年2月任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后升任清远市委书记,与徐萍华“搭班子”的陈家记,也于4月8日接受调查。有意思的是,陈家记的前任,2002年4月至2004年2月担任清远市市长,并已高升为广东省副省长的刘志庚,更是早在2月4日便已“落马”。这三人共连续担任9年清远市市长,遭查处也是按照这个先后顺序,似乎有着一种内在的联系。
从徐萍华的简历看,她主要任职经历是在团系。
1979年7月至1985年1月,徐萍华任广东制药厂化验室化验员,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然后一直在共青团系统任职,直到1999年12月转任佛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在团系连续任职约20年之久。若按照现在的机构级别套算,徐萍华1998年3月担任广东省团委书记、党组书记(团中央委员)时,就已经官至正厅级。而她在18年后仍在正厅级职务上被免职,说明她离开团系后仕途一直没有多少“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