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事件中,太原市并没有给网友关切的问题和媒体报道的质疑给予公众知情权,在 《新民周刊》记者姜浩峰撰写的新闻《原太原公安局长李亚力父子被指一年内卖官上百人》的报道中,太原市选择了失语,这不禁让疑觑从生,按《新民周刊》的报道;李亚力上任一年多“卖官”上百,这是何等的腐败大事?有网友按此推算平均每3天“卖官”一位,这简直是开的官场“超市”李亚力这位“大老板”做了那些官员的生意?这些违规上位官员是不是应该接受停职调查处理?
从“卖官”到“自杀”消息被辟谣后,网友亦对相关媒体的报道产生了质的怀疑,山西省政府,太原市市委选择性失语,无疑让这起交通违法事故更加显得扑朔迷离,如果《新民周刊》报道属实,太原市市委应该给民众一个交代,反之,如果是某些媒体故意传播虚假新闻用不实信息杜撰新闻,这无疑违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太原市完全有理由追究不实报道产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