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开始,各地纷纷召开文艺界人士、高校师生座谈会、讨论会,开展对胡风思想的批判。《人民日报》《文艺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纷纷发表文章,也展开了对胡风思想的批判。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也多次举行活动,批判胡风的思想。但这里,党和政府还是把胡风问题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 5月13日,《人民日报》以《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为题,公布了舒芜辑录的部分胡风在解放前写给他的信以及胡风的《我的自我批判》,并加编者按语指出:“从舒芜文章所揭露的材料,读者可以看出,胡风和他领导的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是怎样老早就敌对、仇视和痛恨中国共产党和非党的进步作家。”于是,胡风等人被打成了“反党集团”,全国立即掀起了声讨“胡风反党集团”的运动。 5月18日,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胡风被捕入狱。
《人民日报》又将胡风同一些人在解放后的来往信件分类摘录,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二批、第三批材料予以公布,毛泽东亲自为其加了编者按语。随后,这三批材料又汇编成书,由毛泽东作序发行全国。全国展开了揭露、批判、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使2100余人受到牵连,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离审查,73人被停职反省。3人被判刑。
对胡风等人的批判,歪曲原意,断章取义,无限上纲,行政干预,直至逮捕入狱。这一切,大大伤害了一些愿意为人民工作的知识分子,给中国科学文化事业造成了消极影响,是一次沉痛的历史教训。胡风被监禁了10年之后,196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10年已经过去,还有4年监外执行。12月底,胡风走出秦城监狱,全家团聚过了一个春节。春节过后,胡风夫妇被通知离开北京到四川成都去。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胡风夫妇被送到成都西边的芦山县苗溪劳改农场监护劳动。1967年11月,胡风被四川省公安厅押至成都,再度入狱。1970年1月,胡风以“写反动诗词”和“在毛主席像上写反动诗词”(其实是在报纸空白处写诗)的罪名,被四川省革委会加判无期徒刑,不准上诉。他被戴上手铐,押至大竹县第三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