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牵线涉性交易一次数十万
郭美美向警方供述,她此前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该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报酬5万元。而警方查明,郭美美的“商演”不足20场,她的收入来源有一部分是从事性交易。
警方初步查明,郭美美涉嫌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方式,多次进行性交易,价码高时一次数十万元。
郭美美称,2013年7月,她在收取5万元定金后按约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一男子见面,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性关系。郭美美回京后,该男子又给其汇了11万元。
其助理吕某某称,郭美美常以外出演出的名义与男人会面。有些男人还是陌生人,但到当地第一天,郭美美就会与该男子开房,次日离开时,吕某某为郭美美收拾行李,就会发现床头多出二三十万元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