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另律师杨柱感到疑惑的是,为何在幼儿园老板朱梅伊提供首要犯罪嫌疑人时,为何如此众多的干警都视而不见。
“虽然当年参与侦查此案及做案发现场和辨认笔录的干警多达18名,却没有人对最重要的两个嫌疑人作出只言片语的调查,而罗佐的父亲罗伍(化名)曾任该县某局政委和某资源局副局长,但愿不是这个原因使谢、罗二人逃脱调查。”律师杨柱说。
最后,给朱梅的幼儿园小保姆钱仁凤定罪的理由是对校长有意见和而报复。
但2002年2月26日,当朱梅被侦查人员问及与钱仁凤关系如何时,她说“关系还是好的,没有矛盾”,否认与钱仁凤有矛盾。
三名警察为何做假证
在检方复查的卷宗中,对于钱仁凤案的供述笔录签名和指纹的鉴定结果显示,在钱仁凤的讯问笔录及辨认笔录中,有5份笔录后的落款签名并非钱仁凤本人所书写,而是蒋某、李某、杨某三名记录人所签。
在法院给出的判决书中也提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检技鉴文字[2013]23号《笔记鉴定书》、云检技鉴痕字[2013]01号《指纹鉴定》,证实对钱仁凤的第一、三、五次讯问笔录,钱仁凤对菜刀和针筒的辨认笔录上的签名为侦查人员代笔,手印均为钱仁凤本人指纹,钱仁凤的上诉状为蔡某代笔。
在接受检方复查调查时,钱仁凤证实,那几份认罪供述并非自己所签,她称遭受了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
2012年10月18日,钱仁凤在给杨柱的信中称,当年在审讯室,她遭到警察的殴打,“我不承认,他们就让我跪在地上,跪了七八个小时。他们还脱下黑皮鞋打我的脸,皮鞋的跟有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