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某些人将为当初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行为付出代价。
笔者曾经关注过多起有关“狗保护”的新闻,却越来越看不懂那些极端的“爱狗人士”,甚至对这类人越来越有鄙视感了。
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及残疾人亟待社会救助,你们何不将“大爱”转移至同类的老人和残疾人身上?难道你们和那些宠物狗的血缘关系更近?
有网友评论那些极端的“爱狗人士”,就是“把狗当儿子养,把儿子当爹养,把爹当狗养的人”。笔者在《
“昆明拦狗”违法,警方不能视而不见
》中分析这些人只是打着动物保护的幌子,在做莫名其妙的事。而在《
人不如狗?鄙视西安建豪华宠物墓
》一文中指出,建豪华宠物墓是羞辱穷人、羞辱人类。
而今发生的“女子报警称自家母狗遭强奸,向公狗主人索赔
10
万”一案就更加荒唐了。
两条未拴绳索的宠物狗自然交配,这本是狗的本性,怎么就成“公狗强奸母狗”呢?正如公狗主人所言“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连网友也质疑:“女主人又怎知她的狗不是自愿?”母狗女主人因此把公狗带走,并声称要将其阉掉,公狗主人却明显示弱地表示“不归还我也不追问了,只要她不再来向我索赔追责就好了”,这也说明母狗的女主人较公狗主人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
再说,“强奸”这个概念本属人类独有,是用于规范人类性行为的特定概念,怎么可以引用到宠物狗的身上?加之母狗主人因此向公狗主人索赔10万元,无疑是“狗思维”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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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狗交配后母狗狗主索赔10万称爱犬有科研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