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曾任广东纪委书记 处理一系列大案
2006年11月,朱明国重回广东工作,任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他曾用“三个并存、两个依然”总结当时反腐形势:惩防体系不断完善和腐败预防多发并存;取得阶段性成效和腐败长期性并存;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和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并存;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反腐败任务依然严峻。
朱明国担任省纪委书记期间,广东省连续查处一系列大案要案: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汕头市委原书记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官员相继落马,反腐成绩斐然。朱明国曾重点推出网络舆情监控调查回应机制。
2010年10月,朱明国曾率团赴新加坡学习反腐倡廉经验,并结合广东省实际,撰写《新加坡为什么能做到廉洁高效》(南方日报2010年12月1日刊发),文中写道,“吏治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要提高公务员队伍准入门槛,重点审查道德修养、财务状况和社会关系等”。时任省委书记汪洋专门对此作出重要批示,省纪委制订方案,出台了《关于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有关任务的责任分工方案》。
“机关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净化‘生活圈’,纯洁‘社交圈’,守住防线,把住底线,两袖清风,洁身自好!”去年8月份,在省委政法委、省社工委联合召开的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上,朱明国不断强调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
社会管理:亲赴乌坎调查处理
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经中央编办批准,广东省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职能机构,朱明国兼任省社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