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窝案”证明,制度反腐是廉政唯一出路
文/大漠鱼
随着新政反腐力度的加大,沉寂了2年的“广东茂名官场腐败窝案”被重启调查。
爆发于2009年的茂名官场窝案,被举报查实的官员包括两任市委书记、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同时涉案的有广东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六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然而在2012年的调查审理中,相关部门除了将几个主要责任人处理外,其他涉案人员要么维持原职,要么平安着陆(退休)。对腐败官员为什么采取这种避重就轻、高举轻放的做法,相关部门的解释是“为了保持茂名的稳定”。最叫人感觉匪夷所思的是,在处理这起腐败窝案的过程中,办案方给腐败案划定了一条红线:贪腐50万元以下者,不被追究。
“茂名腐败窝案”结案于2012年,为什么沉寂了2年的旧案被重启调查?媒体调查的结论是:涉案而未被处理的官员们,让很多落马官员及其家属们“很不服气”,所以才一直举报,直至引起中央巡视组的重视。
“茂名腐败窝案”涉及的官员之众,部门之多,已经覆盖了茂名市方方面面几乎所有的党政机关乃至商界。不难想象,茂名是怎么样一个社会生态。在多数人眼里,这番景象足以叫人瞠目结舌,不可思议。而我则以为,民众的看法要么是故作惊讶,要么是见识寡陋。事实上,只要稍作梳理就会发现,官场窝案何止于茂名,我们身边的官场又能强过茂名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