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复核认为,胡平身为警察,违规携枪进入公共场所饮酒,酒后滋事,向无辜群众开枪,致一名孕妇死亡、一人轻伤,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非常恶劣,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3、福州数名警察设局杀人案
《南方周末》报道:2001年2月,福州人陈信滔与徐承平发生经济合作纠纷, 徐承平在当地被认为是“通天人物”,与福州市公安局时任副局长王振忠关系很好。
2001年2月20日,徐承平和福州市晋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刘雄等人设局,将卞礼忠诱骗到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办公室内,徐承平发出暗号后,埋伏警察出动,其中5名警察持微型冲锋枪,隔着落地玻璃对卞礼忠猛烈扫射。
据专案组查明,总共射出150余发子弹,打空枪中弹夹,死者中弹近50发。伪造了卞礼忠持枪抢劫被击毙现场。为了封口,刘雄让徐承平拿出3万元,作为办案奖金分发给“参战民警”。
这5名警察有刘雄及岳锋派出所刑警中队长郑军等。其中刘雄获过“全国优秀民警”称号。
2月22日,福州数家媒体刊发晋安分局干警高某写的《一持枪劫匪被击毙》报道,配发了卞礼忠尸体照片。此案被作为“打黑除恶首战大捷”案件上报,骗取了有关部门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