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丕东
5月28日,绰号“太子辉”的东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辉,涉嫌组织卖淫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据东莞市检察院指控,从2004年开始,太子酒店桑拿中心逐步发展成为提供卖淫活动的场所。经司法审计,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仅2013年的非法收入就达48699986.7元人民币,全年组织卖淫人次多达101871次。
组织卖淫次数达到10万以上,这是中国历史上公开报道中的纪录保持者了。对于组织卖淫的定罪,1992年,两高印发文件指出,只要“多次”都属于“情节严重”,"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现行刑法中,在组织卖淫罪的量刑上,如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1999年,杭州芭堤雅娱乐公司桑拿中心领班汪红英控制按摩小姐10余人、卖淫114次,非法获利62950元,判处死刑。单从组织卖淫次数上论罪,梁耀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已经非常大。
早在1993年左右,梁耀辉就通过经营发廊的方式组织卖淫,并获得丰厚的收入,1995年,兴建旧的太子酒店,将色情业务从发廊转入酒店,实现了色情服务的升级,之后色情业务越做越火,直到后来扩展到五星级的太子酒店。
梁耀辉从事色情行业二十年,成为东莞的明星人物,在这期间,东莞的行政部门并没有真刀真枪地整顿色情服务业。我们来看看东莞的光荣称号"性都"的由来,就知道对于梁耀辉的色情产业,在那些年不大可能被打击,甚至有可能是暗中扶持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