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B2C启用新品牌,对C2C业务本身也是利大于弊的。别的不说,通过两个品牌可以对B2C与C2C业务进行更清晰的划分,从而更灵活地制订针对卖家的政策,而不用担心因混淆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做个马后炮式的假设,如果去年淘宝商城就已经换了天猫的品牌,那么它对商户的加价政策很可能就不会引起众多淘宝小卖家的反弹了。
更长远的看,B2C业务的规模超过C2C可能只是时间问题,如果两者共用一个品牌,那么C2C就算没被B2C压断了气,其卖家的生存空间也肯定被压在一个极小的范围,现在让商城独立,其实也是为淘宝自身的发展留出了空间。
综上,淘宝商城更换品牌,对阿里旗下的B2C、C2C业务是一个双赢的决定,我相信阿里还会出台一连串的动作,让B2C、C2C彼此更独立,当然它们共享的入口是不会变的,无非是现在由淘宝分流到天猫,而未来可能是天猫回输给淘宝(比如在天猫的搜索结果中将优先出现对“个性店家”、“个性商品”的推荐)。
二、“天猫”,二到家的名字
决定了要换名字,那重点就移到了怎么取一个好名字。但遗憾的是,“天猫”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名字。以我的理解,坏名字有两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