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律师提出了王永丽在案件中的一些暗示行为应该视为一种教唆,这遭到了检察官的驳斥,根据中国的现行刑法,暗示不能作为教唆的犯罪要件,在这起案件中王永丽不能作为被告,只能作为证人出现。
律师有当庭宣读了参考消息中一则有关美国一名女教师与五名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被判监禁的报道,也遭到了法官的质疑,其实大家都明白,律师所作的这些在法理上根本说不通。他所作的这些轻罪辩护都只能起到建议性的作用,根本达不到完全的有效。
最后一个阶段,法官让孟超做自己的最后陈述。孟超微微有些颤抖的站了起来,这个年轻英俊的少年神情恍惚,他稍稍闻听了情绪半转着身子面对何小历的家人,“如果有一天,我能够……活着走出监狱的话”,所有人都听懂了孟超说的话,都看着他。“我希望,我能够用我的双手,向受害人的家属证明我的歉意,用我的行动表示我的悔意”。何小历的话似乎还没有说完,何小历母亲就哭了“你给他留口气嘛,我已经五十岁了”。我必须说,我又流泪了。……接下来的内容,我承认我已经记不得了,因为前面的这些场面,让我一直在沉默,一直在思考。王永丽,如果你在现场,你会怎么样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