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这几届茅盾文学奖的颁奖结果来看,茅盾文学奖就是一个终身成就奖,说到底就是对已经功成名就而未得到该奖的作家的变相馈赠。想想也是,格非、苏童、李佩甫成名多少年了?他们都从当年的先锋作家变成现在的无锋作家了,王蒙更老,50年代就闻达于诸侯了,这次王老的获奖作品《这边风景》则是70年代草就的作品。
其实谁都知道这些所谓的作品,大多并不是或不能代表该作家当前的最高水准,比如说苏童的代表作应该是《红粉》和《河岸》,李佩甫的旧作《羊的门》也可以独领风骚。但是很可惜,这些作家风华正茂的时候并没有得到茅盾文学奖的青睐,原因很简单,只怪当时太年轻,论资排辈还轮不到他们。
如果对比一下世界上一些知名的文学奖,比如说诺贝尔文学奖,龚古尔文学奖,江户川乱步奖等,鼓励的都是每年新人的新作,秉持的都是让作品交给市场去评判的原则。只有我们的茅盾文学奖反其道而行,它既照顾到各种关系的平衡,又不让作家的作品像猪一样的队友鲁迅文学奖那样引发万民吐槽。相反,茅盾文学奖是一向以“主流文学”自居的。
茅奖所代表的“主流文学”,首先是政治方向正确,这与茅盾文学奖与生俱来的现实主义气质分不开,但是茅奖并不唯政治论,给作家转寰的余地也很大。然而,因为和市场隔得太远,现在这类“上流文学”已经成为一部分人单一语境下自娱自乐的“小语种”了:看上去尊严还在,实际上维系尊严的那根纽带早已千疮百孔,因为它和我们的实际生活相隔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