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怎么一个个混进党内的了?
市交通局长赵笃康等将仝霄调入交通局;未经研究在仝霄聘干表中加盖单位公章。交通局人事科长穆宏武将仝霄假文凭、假聘干表装入档案,为仝霄提拔提供便利。2006年,仝霄未正式任职便担任运管副处长兼驾校科长。交通局众多官员对仝宵作假行为视而不见;罪犯堂而皇之被引入“仕途”;完成从假释人员到交通局官员的“变脸”;短期内培养一罪恶累累贪官。驾校招收5000学员,仝霄要从中拿走50万。仝五年内向14驾校索贿2160.54万元,在北京购置价值2009万元房产。仝霄在外面斑斑劣迹,在机关每年考核中却屡屡被评为优秀。难道这一切只是个别官员工作失职?如果只是仝宵一个人作恶不可怕。可怕的是相当多公职人员丧失原则、失职渎职,导致仝霄带“罪”升官。
在这里哪还有监管制度规则?人们看到的怎么竟是天大的“漏洞”?这岂止是监管缺位,纯粹是严重“失守”,是基层官场整体沦陷!
仝宵聚众斗殴,2006年底,纠集上百社会闲散人员在一歌厅滋事,朝天鸣枪打砸车辆。因报销问题两次雇人殴打办公室主任闫丽娟,在闫身上乱砍数刀。仝购买“麻黄素毒品”600多片聚众吸食。仝开设赌场,先后10次去缅甸等地赌博。仝霄多次将运城某卫校女生蔡某强奸:在各大酒店和洗浴中心玩弄女性达110人之多。以仝霄为首涉黑犯罪集团疯狂作案18年,其团伙持有枪支11支,仝霄变成十足危害社会魔鬼。垣曲县新城派出所副所长张国宏,办理仝霄持枪伤害案中,竟没有收集仝犯罪前科法律文书,不追查仝潜逃去向和随从人员,多次接受仝霄宴请礼品。盐湖公安分局刑侦副中队长李志武,明知仝霄有关问题,仍为其外逃提供便利。公安人员乐于沦为犯罪分子保护伞,在利益诱惑下,竟不惜以身试法,毫无法律畏惧!执法人员竟一个个甘当罪犯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