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何以轻松变“官员”?
花玉喜
原山西运城市委副书记仝有才“宝贝儿子”仝宵,从锒铛入狱罪犯,刑期未满假释,变戏法一般入党、升职,继而成“五毒俱全”犯罪团伙首领。26日被运城中院一审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2011年12月28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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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霄14岁虚改年龄参军,一年后伪造手续退役。仝16岁时多次持枪、持械伤人索要钱财。先因故意伤害罪被刑拘,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0年,1997年改判为8年,次年假释。判刑10年的仝霄不用三年被假释。司法人员不顾社会正义,如此放纵罪犯,这完全是对法律的亵渎。如此法律丧失应有权威,这样法律还有什么尊严?社会哪来公平正义?当然,这背后一定存在金钱运作。当今社会金钱似乎是“万能钥匙”,可打开一切通道!如此,我们的监狱还能关住什么犯人?还如何履行对罪犯改造?如此社会还有多少恶徒怕犯罪?
仝有才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证明,原运城建委主任姚克让工作失察,对下属单位被判刑仝霄未除名,市公用事业局长王江河、张德发为假释人员仝霄调动工作。为了罪犯仝霄,相关官员无一不竭尽全力相助。今天社会到底怎么了?哪还有官员能坚持原则?哪还有官员能分辨是非?1999年仝霄隐瞒判重刑事实提出入党申请,运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杜明,支委李志强将假释人员发展入党。一个重刑假释罪犯竟如此轻而易举成为无产阶级先锋队成员,入党竟是这样把关?如此真的难怪党组织内有如此多腐败,因党的队伍里有太多“垃圾”。这背后没有金钱参与吗?在多少官员为了“人民币”可以卖国的背景下,卖“党票”是不足为奇的。如此人们不难明白,多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