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2012年6月27日,辽宁辽阳县刘二堡发生爆炸,2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和一13个月大的小孩双手烫伤,伤者在抢救中。事故是在铸钢时发生爆炸。
在辽宁的人几乎人人皆知,辽阳县是北方小炼钢的基地,多年前就被媒体曝光,这里生产的钢材大多劣质,用这样的钢材做建筑材料,没有安全保障,但是为什么还这样的生意红火呢?是谁在保护这些违法小钢厂的存在?多年前,国家就明令禁止取缔这些高污染高消耗的不规范企业,但是辽阳市的工商、环保、质检部门为什么就不按照国家的要求去履行自已的职责呢?
查阅知道,辽阳的炼钢厂发生这样的爆炸事故以前就曾有过,但是也没有影响生产发展。
说到底就是一个利益问题,这些违规违法的小钢厂,会给当地的税收带来很大的收益,可以增加GDP的肥度,也就可以给领导带来政绩,这应该是主要纵使违法小钢厂久打不灭的根本所在。不知道辽阳市委书记唐志国和市长王正谱先生是怎么想的,这样滴血的政绩和GDP谁看着不令人心惊肉跳?可你们为什么就这样的可以容忍辽阳这样的发展下去呢?当那些为了孩子的学费和老人的医药费,不得不冒着随时被炸死的危险站在炼钢炉前,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与站在火葬场的炼人炉前有何区别?作为书记和市长的你们,是感受不到的,这个时候,你们也许坐在空调的酒店里,在和地产商谈判土地的价格,把自已当成了生意人和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