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在人们的眼里无疑他是一个“新派”的人物。首先他留过洋,喝过洋墨水,其次,他思想新潮,提倡白话文,搞文学革命。然而这么新潮的人物,在婚姻上却是“守旧”的,他跟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女子结了婚,并且这个农村女子还是由他的母亲“包办”的,属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所以人们说胡适思想虽然新潮,但是在婚姻上却打了折扣,还有人说他的婚姻是一场悲剧。
1910年9月,胡适考上第二期“庚款”官费留美生到达绮色佳康乃尔大学读书。1914年6月8日,胡适访问康乃尔大学地质学教授的次女韦莲司小姐,这是胡适到美国后第一次去看女士,韦莲司邀请胡适到绮色佳教堂参加一个女友的婚礼。他们经常一起散步和谈话。韦莲司是一个有很深的思想的画家,胡适跟她一起经常探讨一些哲学和人生方面的问题,她也和胡适讨论一些中国画。两人密切地交往,他们各自把对方看成了知音,有什么喜事或者是什么烦恼都会互相倾诉。不在一起的时候,就用书信来往,胡适在信中直呼韦莲司“亲爱的”,可见他们的亲密程度。其实早在1912年的夏天,胡适去维廉城参加中国学生大会,回绮色佳途中经过纽约,韦莲司也来了,这是他在纽约第一次见到她。韦莲司请胡适到她的寓所吃饭。在赫贞江畔韦莲司的寓所他们聊得很开心,正当开心的时候,约翰夫妇的到来打断了他们的兴致。
下午,胡适离开纽约去看望朋友杰克逊。第二天早上,胡适回到纽约,吃过午饭后,去韦莲司宿舍看她。闭门双双相对,韦莲司春心荡漾,笑着问胡适晚上住哪里,胡适犹豫了一下说去“哥大”,韦莲司情不自禁地说“留在这里”,就不由自主地伸出双手,挽住了胡适的脖子。“自从认识了胡适,韦莲司感到话特别多,尤其在今天,在一个偷吃禁果的特殊气氛下,韦莲司女士仿佛闻到了奔放的原始气息仿佛她是猎人,胡适是猎物。她感到热血沸腾、情绪亢奋、萌发了将两人的朋友关系、性吸引还原为性的实用性的强烈愿望不加思索地提出了在胡适看来违背"礼仪"的要求。”(《胡适与韦莲司》朱洪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第一版)面对韦莲司的“投怀送抱”,胡适徘徊了,他自己喜欢和韦莲司一起交谈,常有和她见面的愿望,“和她在一起,胡适觉得时间飞快、精神愉悦,浑身充满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