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完短信后,他又抓住最后所剩不多的时间,按报社领导的要求,仓促地写下了近万字的《为正义事业而奋斗》的情况说明,详细地写下了案情的全过程,不仅传真到了安徽经济报社,同时还传真给了多家新闻媒体。然而随后得到的消息是:一方面报社为怕引火烧身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做出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后果自负的处理决定;另一方面得知亳州市委市政府已专门召开常委会,决定一定要对他“从重从快”,原因是李远红一直以来写了很多篇反映亳州社会的阴暗面报道,有损了市里的形象(人活着是一种伟大:真相,何时才能大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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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前提下,李远红积极呼吁,想尽一切办法向有关部门说明问题,可想而知作为一名“小记者”当时的处境是多么得不易!而此时此刻对于李远红来说,更需要的是多一份帮助,这是人之常情!无疑能给予他最有力帮助的就是他所在的安徽经济报社!所以他与了一份近万字的“情况说明”,以最快的传真方式发给了报社,希望报社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能切实为他作主!然而报社不但没能这么做,反而以“李远红是报社聘用的人员”为由,把他完全推了出去......
其次,
姚海鹰给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的求助信引起了重视,责令湖北省高检调查,澄清了事实;而李远红为讨回一个公道,几年来多次给安徽省及中央两级纪检委、检察院、公安、政法等部门及其有关省及中央有关主要领导寄“快件”和“挂号信”,如实反映案情,但截止目前均没有任何人、任何部门给予过任何回复。直到今年最高检开通新的举报渠道并承诺“件件有回音”后,他通过网上举报,才收到过最高检及安徽省高检仅仅“转交地方检察院”意思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