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先生在《全面改革的可能性及政改限度》中提出中国必须进行全面改革包括经济、社会、政府和政治几个方面,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其中,经济领域的改革重点有三,一是打破垄断,进一步深化产权改革;二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实现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对应;三是加强金融体系建设,解决金融体系开放不够与金融创新不足同时并存的问题。社会领域的改革重点有四:一是完善收入分配体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消除两极分化;二是放权于社会,加快社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废除户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破除阶层流动障碍;四是强化社会参与。政府的改革重点有二:一是限权和放权,减少对经济和社会的管制,将政府垄断的权力下放给社会,让人们自我组织起来,建立一个有限政府;二是大力反腐,力争在反腐败上有制度突破。而上述改革要深入,都会触及到政治改革。
事实上,发展经济仅仅是治标,政治转型才是治本。发展中国家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关键就在于实现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
因此,推进公平正义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首要前提。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感受最深的、最不满的,是公平正义受到了破坏。而在一个公平正义不能得到维护的社会中,每个群体的人生活得都不舒服。因此,重建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社会当前最急迫的问题。以公平正义为取向的改革,必须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将政治社会生活纳入法治轨道,破除权贵资本主义,建立利益表达、施加压力和社会博弈机制,促进公民意识和社会组织的发育,促进公民权利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