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29日,爱尔兰采用了新的爱尔兰宪法,将国名正式定为“爱尔兰”,设立爱尔兰总统职位,但国王继续根据成文法在国际上为爱尔兰国的象征。1949年4月1日通过的爱尔兰共和国法案最终废除君主制,将国王职权全部交予总统,爱尔兰成为共和国。
爱尔兰于1949年4月宣布成立共和国之后,自动退出了英联邦。虽然爱尔兰并没有重新申请加入英联邦,但是它保留了许多成员国的权利,如:爱尔兰公民在英国享有所有英国公民权利,包括参选英国国内选举和参加英国军队的权利。爱尔兰于1955年加入联合国,1973年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即现在的欧洲联盟)。爱尔兰历届政府一直致力于爱尔兰和平统一,同时与英国合作解决北爱尔兰暴力冲突问题。
纵观世界许多国家的独立史,殖民统治下的独立是最为普遍的。国家的独立在起始阶段总是受到原拥有国的反对和打击,甚少有大国会去体谅一个小国独立的意图,然而最后通过独立战争或谈判等终于实现了独立。其实天下本来就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像英国对待爱尔兰独立一样,还能在其独立后帮助爱尔兰,从名义上讲,爱尔兰也并未真正脱离英国的影子,而英国却在损失了一个地区后收获了一个国家。不同的文化需要彼此尊重,扼杀而求一统在某个层面上,其实更为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