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许有医院会弄虚作假、把没有从医资格的医生对外宣称有资格,那么就需要卫生管理部门建立一套人人可查询的系统。一方面,在固有的网站系统内,供患者随时查询医生的执业信息,另一方面,应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并且,对一些疑问,及时向公众解释。比如,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称“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系我院骨科主任,是医院的注册医师,其他相关医师亦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亦已取得医师资格。”而央视记者调查时,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中并没有找到三位医师的信息,原因何在?在这种情况下,普通民众又如何辨认一位医生的真伪?
此外,卫生部称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因为“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但是还有规定,“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认“住院医师刘希高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的行为”违规,那么,一个新问题随之产生,这种违规的“临床实践”是否算是“非法行医”,是否要承担责任?谁来承担责任,是个人,还是医院?
一个年轻而优秀的医学教授意外去世,令人遗憾;而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不应该只是当作个案看待。期待随着案件二审的进行,能够明确这些疑问,寻找到善后的办法。而这,也许才是避免下一个类似悲剧出现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