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在现实问题的报道评论与研究上规则更宽松一些,允许主流非主流媒体用灵活的方式手段生产和呈现各类观念产品,我们媒体的宣传教育娱乐作用的发挥就一定比“郭美美”这样的自发舆论要大得多、好得多。
当广东民众用一个个机智幽默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见,而广东省的领导又用开明的手段方法应对之,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主流媒体为什么不可以从这个事件报道中举一反三,深入研究分析解决同一类问题的合理有效之道呢?大连市民与当地政府进行了一场民意与官意的对决,市政府顺应民意,采取正确的处理问题方式。这不是个非常好的现代观念主导下官民共赢的和谐社会结局吗?媒体为什么不可以进一步挖掘其中的内幕,组织一场事关现代城市治理、事关尊重民意倾听民声的大讨论呢?此举不是可以为类似事件的解决和官员民众有效互动起到积极地教育作用么?即使弄得个人人皆知的效果,同样是和谐社会成功应对不同意见和公众呼声的良好结局嘛。
其他的事情,比如中国航母出航,比如公安部对醉驾处理的态度,比如最高法院关于信息不公开公民可以控告政府的发言。类似这般的新闻和信息都是民众十分关心的,也是可以制作成娱乐性教育性宣传性俱佳的媒体产品的。如果媒体制作或炒作这样的东西,不仅可以起到满足民众关切、增长民众知识的作用,还可以娱乐民众生活,起到让民众了解更多信息的作用:中国的军事事业有了怎样的发展,社会在保障公民的生命权、知情权方面又有了怎样的制度和政策。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