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是先秦时期在今山东省境内形成和发展的一种地域文化。进入秦汉以后,在政治大一统的背景下,随着法家学说、阴阳五行学说、黄老之学、儒学相继登上统治阶级的政治舞台,齐鲁文化逐渐由地域文化演变为一种官方文化。齐鲁文化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文化范畴。作为历史范畴,自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作为文化范畴,又有其历史超越性,齐鲁文化的现代价值就是这种历史超越性的表现。 一
早在远古时代,黄河下游地区就是当时文化发达之区,生活在这一地区的炎帝氏族及其后裔创造了东夷文化。考古资料表明,发源于黄河下游的以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为代表的东夷文化一度处于当时文化发展的领先地位。而当时生活在黄河中上游地区的黄帝氏族及其后裔则创造了以仰韶文化为代表的华夏文化。东夷文化和华夏文化共同创造了早期的黄河文明。经过夏、商、周三代,文化代代相因,渐次融合,最终形成了中华文明的两个主干——夷夏文化,而齐鲁文化正是夷夏文化融合而产生的一种地域文化。 自西周初年齐鲁建国至春秋,是齐鲁文化两大文化体系的形成时期。随着西周的建立,来自西方的周文化逐渐沿黄河东下,到达下游地区。周文化和东夷文化在接触过程中,由于齐、鲁两国人文环境、地理条件的不同和建国方略的差异,造成两种风格迥异的文化体系:齐文化和鲁文化。
在西周和春秋长达六七百年的时间里,齐文化和鲁文化沿着各自独特的道路发展,使黄河下游地区的文化格局呈现出多元化状态。齐文化是以东夷文化为主、以周文化为辅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系统。经济上,从齐地靠海、土地瘠薄的实际情况出发,除了继承周的“重农”传统外,又实行“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的政策,以农业为主,农、工、商并举;政治上,不囿于周之“尊尊而亲亲”的宗法原则,而是“举贤而尚功”;文化上,主张宽松自由,兼容并包,“因其俗,简其礼”。齐文化最终成为一种合时俗,务实际,具有革新性、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功利型文化传统。鲁文化则是以周文化为主、以东夷文化为辅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系统。经济上,由于鲁的封地位于泰山以南的平原,肥沃的土地适于农耕,这就使鲁文化一开始就具有一种农业文化的特征。政治上,鲁国统治者强调周的宗法制度,主张“尊尊而亲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