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伍皓的理解,尽管中央明文规定不允许做的,只要大家都去违规做了,所以自己做了也就理所当然,“合理合法”,这从其回应违规配车的论调中即可窥见一斑。难怪不少网友一开始就对伍皓高调公布“自己的公车”车牌号表示清醒和警惕,甚至有的网友提出伍皓原来就是个“法盲”,质疑伍皓是不是仅有这辆“自己的公车”?为何不公布“自己的公车”消费细目?等等。
实事求是地讲,无论伍皓出于何种目的公开“自己的公车”车牌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都应值得肯定,这对推动公车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约束官员公车私用也有一定的示范导向作用。然而伍皓之所以“好心”没有好报,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另缘于伍皓的“微改革”理论。伍皓一边从公开车牌号这些只鳞片爪中试图推动公车改革,期待产生轰动效应,一边声称省部级以下官员取消公车“不现实”,死抱既得利益不放。试想,哪一个民众喜欢这种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官员?
更为令人生疑的是,据2013年02月15日法制网等媒体报道,自称是伍皓女儿老师的网友“shi雪”在其微博上称,她可以作证,伍皓女儿在他们学校上了六年学,她从没见用公车来接送过,“很多时候还是爷爷坐公交车来接送的,从这点来说,真应该向伍部长学习!”对于此说,公众也只能姑妄听之,其中的破绽不值一驳:敢问这位老师,你六年来是否天天都在学校大门口单单观察记录伍皓的女儿有没有公车接送?你敢不敢“作证”伍皓从来没有过公车私用?如此“作证”有没有拍马屁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