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从这些幸存者的口述中,没人提到有人点汽油桶。这又是同厦门公交车大火一样,众目睽睽下竟然没有一个目击者,这若在法律健全的国家,即使疑犯顶缸,也难被认定为有罪。
贵阳公安,你们这次犯了一个大忌,审讯的是一个活口,因为他是所有公交车焚烧案中唯一活着的疑犯。只要他还没有被迅速枪毙,就随时有翻盘的危险,这颗定时炸弹是你们最棘手的大问题。
我的疑问:
第一。苏某疑老婆有外遇,就要烧死一车人泄愤,理由不充分,他只会去找那个送他绿帽子的人吧。
第二。放火烧死人的后果,他不会不知道吧,那还能有活命吗,如果被枪毙了,他的仇人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占有他妻子了,那他不是亏大发了。
第三。你见过一个在大庭广众之下及封闭的公共场所行凶后,还想全身而退的笨蛋,真要纵火报复无辜,他还会留恋这个让他无比仇恨的社会吗?
第四。就让你拿一桶汽油,去烧一辆公交车,能做到10分钟迅速烧完么,更何况,车上有那么多乘客在,即使纵火,也要偷偷摸摸,这种方式能这么快烧掉一辆大车么?
第五。此案的关键证据———油桶的残骸有嘛。厦门警方还像模像样的在水总家里拿了个桶子,当然还有铁证“遗书”,但是那不给你看的。
第六。你们花费了30多个小时,才把案“破”了,态度消极。厦门几小时就“定性”为刑事案件,而非金龙客车设计质量问题的“自燃”,并在多数尸源还未认定的情况下,就成功“锁定”了陈水总。当然,那次有习主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