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与斯鑫良“通奸”的浙江省的美女厅官们,正是因为向这位权倾一方的浙江地头蛇“献身”,因斯鑫良的“宠幸”才获得官场不断晋升机会,才成为浙江省显赫的厅级官员。当然,这些美女官员的资本一定是年轻貌美,即使是官场中人,也一定不失妩媚动人风姿。
无论如何与斯鑫良“通奸”的这些江省美女厅官们,她们也是因向斯鑫良献身”才获得官场不断晋升机会。她们本身却未必就有驾驭官场能量、管理部门工作经验能量。反之有多少美女本身就是“花瓶”,未必有什么聪明才智?她们 又如何适应日益发展官场、社会?准确地说她们根本不可能适应官位!
当今社会当今官场有当今官场升迁的规则。与斯鑫良“通奸”的这些江省美女厅官们,则是违背官场正常升迁规则而升迁。显然,她们的升迁不仅不符合官场升迁规则,她们的为官也是一种“不当获利”。她们以“献身”换取上位行为,比投入上百万元、上千万元金钱买官腐败行为严重。她们的色贿手段比金钱贿赂效果更好;因此,她们的升迁对选贤任能干部制度的破坏更严重!
与斯鑫良“通奸”的这些江省美女厅官们,她们既然能“卖身投靠”以色事权,以色换权,她们焉能没有金钱利益上的种种腐败?她们焉能不利用“卖身”换取的权力大肆贪腐大肆捞钱?对此,浙江省纪委不该认真查一查吗?
与斯鑫良“通奸”的这些浙江省美女厅官们,她们怎么只是被“换岗”了呢?“换岗”依然享受厅级岗位权力,可以任意贪腐,“换岗”依然享受厅级官员待遇?为什么不把她们打回“原形”呢?这些与斯鑫良“通奸”的这些江省美女厅官们,怎么就格外受到优待呢?人们更有理由怀疑这些美女官员又投入新的腐败官员“怀抱”?以换取她们的“平安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