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所有传说里,雷政富都是一个雷人的畜生:本末倒置的头型,阴阳混搭的口风,妻离子散的瞳仁,断子绝孙的速度……
然而这些只是传说而已,就像童话里的青蛙变王子,这次庭审终于为我们揭示了雷政富的本相——他不仅是位“十秒上一人,处处常留行。事了穿衣去,不藏身与名”的“另类侠客”,竟还是一位两袖清风、真挚淳朴的“清新男子”。
公诉人指认雷政富受贿总额316万元,其中最大一笔的300万来自肖烨。鉴于肖烨对雷政富从始至终的“利诱陷害”,便使这笔钱的性质变得扑朔迷离,难以定论了。雷政富自辩是受了肖烨的“欺骗”,属于栽赃,倒也不失为一种理由。
另有一笔10万元,雷政富同样提出异议,称与事实不符。出于对300万的理解,想必这区区10万元还不足以使雷政富斤斤计较,除非他是真的受了冤屈——中国的官员很少有为10万元据理力争的先例,他们通常都把这样的机会让给“临时工”。
如此,雷政富的涉案金额就只有6万,而这6万也极有可能是他顾全大局,不想将重庆司法系统置于尴尬无聊境地的缘故——我是这样理解的。
放到现实,6万元是个什么概念?差不多就是一个“失足女”多加了几个夜班,一个“X三代”多收了几个压岁钱而已。倘若重庆法庭竟会以6万元的“财产来历不明罪”审判雷政富,我就敢以“妇女儿童保护法”回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