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聂树斌的亲人张焕枝、聂学生、聂淑惠向河北高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宣告聂树斌无罪。2014年12月4日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对本案展开复查,并于2016年6月6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于2016年11月30日再审判决宣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法认为,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主要依据是聂树斌的有罪供述,以及聂树斌的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印证一致。但综观全案,缺乏能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聂树斌作案时间不能确认,作案工具花上衣的来源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不能确认;聂树斌被抓获后前 5 天讯问笔录缺失,案发后前50 天内多名重要证人询问笔录缺失,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聂树斌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与在卷其他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可靠性存疑,本案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不能认定聂树斌有罪,改判聂树斌无罪。
难点解析:从认定犯罪嫌疑到沉冤昭雪,聂树斌案横跨22年,如果单纯看最高法的判决理由,聂树斌的沉冤昭雪不该这么久。那么,聂树斌漫长昭雪路的难点到底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