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曾评论说,“面对任何问题,我们不能用传统的那一套来看,五十年前在中国第一个穿超短裙的被认为是婊子,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是在引领潮流,而殊不知现在奥运会领队的,清一色穿的都是超短裙。”此言不差,但“五十年”,已足以说明,社会是在“进”,而并非在“跃”,文化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过于迷信西方文化,只会让洞察意识缺失。
而这种意识的缺失,则足以衍生网络道德的缺失。在网络错误文化引导与“无人知晓我是谁”的心理保护下,一方面,腐朽文化在盲目传播,另一方面,在盲目接受。于是,有些现象就变得肆无忌惮,无论艳照门,还是扭曲藏独暴乱事件,都出于网络道德的失范。
所以,网络道德问题亟需解决。
2004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党十六大精神的贯彻,足以见得国家对青少年道德建设之重视。且近些年来,《百家讲坛》、儒家文化的兴起,亦心照不宣地反映着这个社会对道德文化的迫切需要。就像一块收成尚好的旱田,我们不能以一种所谓特立独行的眼光去拒绝每一滴水。
再说我国古代就有“三不朽”之说,即“立德、立功、立言”。然而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是泥沙俱下,严重地冲击了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人们在享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也常常为网上大量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所困。这就渐渐展开了关于网络道德的问题。时下中国上网用户总数突破1亿,社会的道德问题,已不仅局限于现实的社会中,也不可避免地延伸到网络社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