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中石化集团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报了“天价酒事件”的调查消费结构与处理结果。中石化党组免去中石化集团广东石油分公司鲁广余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中石化的处理已经结束,但疑问并未就此终结。
第一, 中石化的内部治理机制如何完善,如何杜绝日后出现类似的案例?
根据调查,去年10月,中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整理时,已经有人将天价酒事件举报到广东石油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但鲁广余轻松化解风险,通过做帐将酒转入广州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
有一系列的人士替鲁广余遮盖,有2家广州的酒业经销商进行虚假交易将货款打入广州石油分公司帐户,实际上是替鲁广余个人垫资,有5家社会单位高价购买了这批酒,而后将货币打回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冲帐,这显然是鲁广余人脉背后的关联交易运作,通过如此交易,一切不合法不合规之处消泯于无形。可以设想,如果不是在知情的内部人举报、如果不是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中石化集团彻查天价酒事件,无论从发票还是货款,鲁广余的事件都可能查无实据轻轻放过,鲁广余可以运用社会资源向上级遮蔽天价酒事件,利用舆论与数据玩弄公众更是小菜一碟。就在舆论质疑之后,4月13日,有媒体就此事采访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其新闻发言人证实2010年公司确实采购了数批酒,但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可见,直到4月14日中石化集团决定派调查组彻查之前,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还在忽悠。